太阳纸业: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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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7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7 月 11 日,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

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8),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以每股不低于 5 元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 200

万股。

截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完成了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告的《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增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一、本次增持进展情况

1、公司副总经理李娜女士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

股票 9.42 万股,均价 7.03 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 0.0037%。增持后,直接

持有公司股票 141.42 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8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44%。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洪信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

公司股票 20 万股,均价 5.96 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 0.0079%。增持后,直

接持有公司股票 20 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99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006%。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洪信直系亲属(父子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太阳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鲁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

公司股票 130 万股,均价 5.97 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 0.0512%。增持后,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0 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8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39%。

4、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应广东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通过个人证券

帐户买入公司股票 10 万股,均价 5.96 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 0.0039%。

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票 142 万股,占公司股份的 0.056%。

5、公司财务总监牛宜美女士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

司股票 10 万股,均价 5.96 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 0.0039%。增持后共持

有公司股票 102 万股,占公司股份的 0.040%。

6、公司副总经理李纪飞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买入公

司股票 10 万股,均价 5.96 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 0.0039%。增持后共持

有公司股票 102 万股,占公司股份的 0.040%。

7、公司总经济师王宗良先生于 2015 年 8 月 3 日至 2015 年 9 月 9 日通过个

人证券帐户买入公司股票 10 万股,均价 5.31 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

0.0039%。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票 102 万股,占公司股份的 0.040%。

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泽华先生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通过个人证券帐户

买入公司股票 10.09 万股,均价 5.02 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 0.0039%。增

持后共持有公司股票 142.09 万股,占公司股份的 0.056%。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中国经济、看好国内资本市

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

护投资者利益,作出增持决定。

三、后续增持安排

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

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5]51 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 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增持人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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