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15-026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13 日—2015 年 9 月 14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5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二)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 8 楼会
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曾国华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259,61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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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25%。其中: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259,263,78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22%。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346,476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关于对瑞海水城房地产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瑞海水城房地产项目追加投资 34,916.14 万
元。
表决结果:同意 259,273,1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7%;反对 336,3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72%;反对 336,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8%;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朝霞 刘启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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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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