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 金路 公告编号:临 2015-76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8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四川金
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5】第 51 号), 根
据深交所要求,现将相关问题的回复披露如下:
一、你公司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是否解除对德阳市振兴国有
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代行股东权利的授权。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书面函询了公司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回复:本公司没有解除对德阳市振
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代行股东权利的授权。
公司股东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回复:我公司于2015
年4月23日同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有限公司代行股东权利的《授权委托书》未解除。
二、你公司本次重组所聘请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西南证券童星是否
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案事项是否与上市公司有关。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书面函询了西南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南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截至本复函之时,我司未收到任何司法
机关关于《问询函》提及的“西南证券童星是否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
书面通知。
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如下答复:
我委于2015年9月11日收到你司《问询函》,经向德阳市公安局去函
询问,回复如下:西南证劵童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德阳市公安局刑事拘
留,并已按法律程序通知其家属。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