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关于为广州市金米罗商贸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9-12 09:07: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15-078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州市金米罗商贸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市金米罗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米罗)为湖北三峡新型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市场的主要销售商,双方已建

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面对宏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为提高市场

竞争和抗风险能力,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金米罗建立更为紧密的战略合

作关系,并为金米罗向广东南粤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最高

额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十二个月,金

米罗以其向公司供应的重碱货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在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前,公司不向金米罗支付重碱货款。。

2015年9月1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州市金

米罗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米罗融资提供担

保,担保最高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十二

个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广州市金米罗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新达城广场九楼C01房;

3、法定代表人:贺建忠;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5、经营范围: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

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1999 年12 月10日;

7、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为公司在广州市场的主要销售商,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8、截止2015年6月30日,金米罗总资产为28802.25万元、总负债为

16622.65万元,资产负债率57.71%。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3、担保期限:自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十二个月

4、其它重要条款:

(1)金米罗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合作期限内,金米罗年

销售公司各种规格平板玻璃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价格随行就市;

(2)金米罗在《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75天内向公司供应重碱货值3000

万元人民币,货到公司指定仓库验收合格,金米罗发票开出后十六个月支

付;

(3)金米罗向广东南粤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融资,公司为金米

罗上述融资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银行发放贷款

之日起十二个月,金米罗以其向公司供应的重碱货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在公司担保责任解除前,公司不向金米罗支付重碱货款。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在广州市场的主要销售商,本次

担保是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的基础上,公司同意提供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与销售商之间的合作,

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在广州市场的主要销售商,

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且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有明确的

反担保措施,以上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金米

罗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为参股子公司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

1000 万元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当玻硅矿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1500 万元担保外,

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金米罗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金米罗是公司在广州市场的主要销售商,本次担保是本着相互合作、共

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公司同意提

供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与销售商之间的合作,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

的能力,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在广州市场的主要销售商,经营稳定,具有一

定的偿债能力,且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有明确的反担保措施,以上

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金米罗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金米罗列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峡新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