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
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额
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保证流
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
品投资,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
财产品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同意将对《关于增加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
经历和专业素质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选
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
如下: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均不
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
历和专业素质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在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素质等综合情况
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
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均不存在《公司法》
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
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
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 邵九林
顾乃康
2015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