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12 08:26: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 综 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长

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

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系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

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后,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策。

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系自愿协商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

案具备可操作性。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如有)核准

后方可实施。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剑锋

阎丽明

邹小杰

2015 年 9 月 1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石基信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