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
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5 年 9 月 11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3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书的提
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提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协商,拟接受和
使用其提供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110,000 万元,并授权董事长与该银行在额度内签
署融资相关事项法律文书、办理融资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申请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王辉先生、李雄姿先生、刘文德先
生、刘朗明先生、吴晓鹏先生、张红信先生、邵凯旋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
因拟接受和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提供的 110,000 万元最高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决定向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为我公司
(含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的
申请其 22 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披
露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增加提供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含外币折算)
的最高担保额度。
本次接受其提供担保属关联交易。由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公
司 2015 年度可以接受该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5 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和 2015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临
2015-015 号公告),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已接受该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额加
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没有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因此,本议案不
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调整锌锭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提案。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提案。
公司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王辉先生、李雄姿先生、刘文德先
生、刘朗明先生、吴晓鹏先生、张红信先生、邵凯旋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
详见《关于调整锌锭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_2015-03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编号:2015-031。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