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 安泰 编号:临 2015-05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于二○一五年九月十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
议通知于二○一五年九月二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
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李猛回避表决。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债务转移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与介休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介休城投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由介休城投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贰亿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付款次日起两年。
鉴于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目前存在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为尽快偿还本公司欠款,新泰钢铁与本公司协商通过债务
转移的方式,将本公司上述债务转移到新泰钢铁名下以偿还等额的新泰钢铁对本
公司的应付款项。为此,公司及新泰钢铁与介休城投公司签署了《债务转移协议》,
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借款协议》项下原由本公司承担的全部债务以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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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及责任转移由新泰钢铁承担。新泰钢铁将取代本公司
成为《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人及债务人,新泰钢铁将作为《借款协议》的借款
人及债务人享有《借款协议》项下的权利,承担《借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向
债权人清偿《借款协议》项下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未获清偿的全部债务。本公司
不再承担转移债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李猛回避表决。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
度的议案》,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二
○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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