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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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9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召开
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学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
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八票同意、零
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刘艳女士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
同意增补刘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同意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一职,并聘任刘瑞坤先生为公
司总法律顾问,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副总经理待遇。(刘瑞坤
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二日
刘瑞坤先生简历
1974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本科学历,
律师职业资格。历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
兼法律部经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