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11 0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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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四)在

深圳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裁的议案》。经过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基于

独立立场,我们就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过对候选人王晓雯女士个人简历的审查,我们认

为该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

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王晓

雯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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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杜胜利、赵留安、曹远征、余海龙、谢朝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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