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四)在
深圳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裁的议案》。经过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基于
独立立场,我们就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过对候选人王晓雯女士个人简历的审查,我们认
为该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
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王晓
雯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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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杜胜利、赵留安、曹远征、余海龙、谢朝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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