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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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5-5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9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 年 9

月 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7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 1 号盛世国际写字间 3026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管大源先生授权副董事长沈志军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060,929,76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2.482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2,767,05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9.19161%。

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8,162,7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90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2,935,32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1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772,6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2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8,162,7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904%。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366,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52%;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8,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3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6、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4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8、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10、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366,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52%;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8,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关联股东——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实施了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

的议案;

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关联股东——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实施了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60,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66,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68,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闻、俞晓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7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9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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