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1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954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
提交的《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
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
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相
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