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珠海横琴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
企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相关事宜作出
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各合伙人承诺其对本企业的出资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各合伙人
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或其他结构化安排。
二、本企业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本企业各合伙人的出资,
本企业各合伙人对本企业的出资均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接受新北洋及
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横琴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关于认购资
金来源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珠海横琴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鸿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杨燕(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杨臣(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本企业”)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各合伙人承诺其对本企业的出资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各合伙人
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或其他结构化安排。
二、本企业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本企业各合伙人的出资,
本企业各合伙人对本企业的出资均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接受新北洋及
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关于认购资金来
源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曹江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藏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
人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本企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现就认购资金来
源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各合伙人承诺其对本企业的出资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各合伙人
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或其他结构化安排。
二、本企业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本企业各合伙人的出资,
本企业各合伙人对本企业的出资均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接受新北洋及
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厦门派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戴雅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柯建明(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郑东皓(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蔡美爱(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陈日亮(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基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周黎明(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杨建军(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王焱明(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刘祁雄(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温涵(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东方丽(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张春香(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菱津杉—新北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华菱津杉—新北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菱津杉—
新北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华菱津杉—新北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杠杆融资或其他
结构化安排。
二、作为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其委托财
产均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接受新北洋及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迪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津杉华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相关事宜作出承
诺如下:
一、本公司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不存在接受新北洋及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之签章页)
承诺人:
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丛强滋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丛强滋(以下简称“本人”)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认购对象之一,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本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
存在接受新北洋及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丛强滋《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丛强滋(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不存在接受新北洋及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之签
章页)
承诺人:
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王春久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王春久(以下简称“本人”)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认购对象之一,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本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
存在接受新北洋及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王春久《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王春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相关事宜作出
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不存在接受新北洋及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
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杨宁恩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杨宁恩(以下简称“本人”)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认购对象之一,现就认购资金来源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认购新北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本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
存在接受新北洋及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杨宁恩《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杨宁恩(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