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
恩、丛强滋、珠海横琴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华菱津杉—新北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现就认购对象相关事宜作出承
诺如下:
一、本公司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且未来也将不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合伙人/委托人(如有)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财务资助或者
补偿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现就认购对象相关
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且未来也将不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公司本
身除外)及其股东/合伙人/委托人(如有)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月 日
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关于不存在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承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春久、杨宁恩、丛强滋、珠海横琴
鸿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菱津杉—新北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本单位”)
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就认购对象相关事宜作
出承诺如下:
本单位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且未来也将不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其股东/合
伙人/委托人(如有)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