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补充更正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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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编号:2015-9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更好的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补充公告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离职原因,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格薪源生

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设立八个子公司的具体注册资本。现做出以下补充

更正: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更正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汪军先生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待汪军先生通过《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后,再另行聘任。

独立董事就此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更正后:

张鸿健先生因公司内部职务调整,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汪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待汪军先生通过《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后,再另行聘任。

独立董事就此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对于张鸿健先生在履职期间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更正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薛雪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更正后:

高旸先生于因个人原因已于 2015 年 9 月 2 日辞去了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薛雪静女士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职期限与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对于高旸先生在履职期间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更正前:

为了更好的收集和管理生物质燃料,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薪源公司”)将在湖北 、湖南、江西、安徽、重庆、

吉林、广西、贵州八个区域分别成立全资子公司。该事项已经由格薪

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本事项提交凯迪

电力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格薪源公司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重庆、吉林、

广西、贵州八个区域分别成立全资子公司。各子公司均由朱华银先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各子公司注册资本按区域规模确定,最高不超过 1

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朱华银代表公司在格薪源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

项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更正后:

为了更好的收集和管理生物质燃料,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薪源公司”)将在湖北 、湖南、江西、安徽、重庆、

吉林、广西、贵州八个区域分别成立全资子公司。该事项已经由格薪

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本事项提交凯迪

电力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格薪源公司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重庆、吉林、

广西、贵州八个区域分别成立全资子公司。各拟设立的子公司均由朱

华银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各拟设立的子公司名称以工商预核准为

准,各拟设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按区域规模确定,其中湖北区域、湖

南区域、安徽区域、江西区域各注册资本为 1 亿元,吉林区域注册资

本为 4 千万,重庆区域注册资本为 2 千万,贵州区域、广西区域注册

资本为 1 千万。董事会同意授权朱华银代表公司在格薪源公司股东会

审议本事项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以上格薪源公司新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 4.8 亿元,公司持有

格薪源公司 51%的股权,公司出资金额未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版)

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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