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15-069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协议转让,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2015】18 号公告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
股份的规定;
2、受让人李广新先生承诺将遵守【2015】18 号公告之减持规定,不在该公
告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次受让的股份。
一、交易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泰”或“本公司”)于近
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凯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泰投资”)的通
知,2015 年 9 月 2 日,凯泰投资与李广新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
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凯利泰 22,333,500 股股份,占凯利泰总股本的 6.34%。
2015 年 9 月 2 日,凯泰投资与李广新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凯泰投资
将其所持有的凯利泰无限售流通股 22,333,500 股,以 9.5 元/股的价格转让至李
广新先生,受让后占凯利泰总股本的 6.34%,受让股份价款总额 212,168,250
元,受让后占凯利泰总股本的 6.34%。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1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凯泰投资 22,333,500 6.34% 0 0
李广新 — — 22,333,500 6.3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情况
1、转让方情况:
名称:新余凯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新余市劳动北路 42 号
法定代表人:李广新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11500115508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9 月 28 日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
2、受让方情况:
李广新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
(二)标的股份
1、凯泰投资持有的 22,333,500 股凯利泰股份,占凯利泰总股本比例为
6.34%,为公司第六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凯泰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2
2、本次股权转让后,凯泰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广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34%
股份。
(三)承诺事项
凯泰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凯泰投资自 2012 年 6 月 13 日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凯利泰公司股份。
凯泰投资已经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其所持有的股份亦于 2015 年 6 月 13 日
解禁。本次股权转让后,李广新先生间接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只是将其通过凯泰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直接持有,没有违反上述承
诺。
按证监会【2015】18 号文的规定,凯泰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至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的凯利泰公司股份。李广新先生
受让该股份后,同样将按照证监会[2015]18 号文的规定,至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的凯利泰公司股份。
三、本次交易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截至目前,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凯利泰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及其
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况或事实。
2、本次转让系李广新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通过凯泰投资间接持
有凯利泰的股份转为个人直接持股,对上市公司无影响。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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