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5-07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
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52065 号),主要内容如下: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推荐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创业板)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
说明和解释。请在 30 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
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
证监会有关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