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
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
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仪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仪器)的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与了解,经讨
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拟聘任楚建军先生担任公司技术总监(仪器),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质
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为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楚建军先生担任公司技术总监(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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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向显湖______________ 李明远 ______________ 王磊______________
2015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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