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电力: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07 12: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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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15-89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亦不涉及变更前次股

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情况

2015年8月1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15 年 9 月 2 日下午 15:00 时

2、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 27 日

3、召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 1 号凯迪大

厦 708 会议室

4、召开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林芝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根据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

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8名,代表股份

654,640,9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53,455,437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4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1,185,52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79%。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1.1提名李林芝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653,455,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8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1,185,507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18%。

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

决情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530,7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85,507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1.2提名陈义生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653,455,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8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1,185,507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18%。

其中:

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

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530,7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2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85,507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1.3提名唐宏明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653,455,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8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1,185,507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18%。

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

决情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530,7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85,507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1.4提名罗廷元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653,455,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8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1,185,507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18%。

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

决情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530,7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85,507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3

1.5提名徐尹生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653,455,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8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1,185,51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18%。

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

决情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530,7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85,511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1.6提名王博钊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653,455,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8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1,185,51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18%。

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

决情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530,7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85,511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表决结果:经逐项表决,通过该议案。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4

2.1提名厉培明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653,455,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8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1,185,51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18%。

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

情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530,7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85,513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2.2提名徐长生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653,455,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8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1,185,51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18%。

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

决情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530,7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85,513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2.3提名张兆国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653,455,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82%;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1,185,513股(其中,

5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18%。其

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

情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530,7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85,513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

表决结果:经逐项表决,通过该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同意654,631,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弃权9,848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0.01%。其

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

决情况: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阳光凯迪同意股份549,924,743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706,37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9.848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晓彤 舒知堂

6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9日和2015年9月1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关于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

2、会议签到表、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董事签字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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