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
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
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20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020.7405 万元。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2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2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7,020.7405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