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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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 2015-057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9 月 7 日。

2、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为 3,560,000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6413%。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9 名。

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力创通”)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现

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

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

进行了备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审议并实施该股权激

励计划。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发出《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3、201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5、2014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

名单的议案》。

6、201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以 10.04

元/股的价格向 31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58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期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

7、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3,8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5 年 5 月 26 日,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的 588 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至 1,176 万股。

8、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

年内为锁定期。第一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数量为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小

离和王琦两人外的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9

月 4 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序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华力创通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形,满足解锁条件。

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二 以行政处罚; 述情形,满足解锁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条件。

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情形。

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公司 2014 年度归

本计划授予部分在 2014-2016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 的 净 利 润 为

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 4,702.11 万元,不

件。 低于授权日前最近

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每年度考核指 三个会计年度的平

三 标具体目标如下: 均水平 4044.20 万

解锁安排 绩效考核目标 元;扣除非经常性

第一次解锁 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2100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为

2360.15 万元,不低

第二次解锁 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2415万元。

于 2100 万元,且不

第三次解锁 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2777万元。 低于授权日前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的平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均水平 2,076.94 万

此外,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 元。综上所述,公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 司达到了业绩指标

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 考核条件。

得为负。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 2014 年度,31 名激

四 考核达标。 励对象绩效考核均

达标。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小离先生获授限

制性股票 80 万股(经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后增加至 160 万股),占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额的 13.6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8%,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琦先生获

授限制性股票 63 万股(经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后增加至 126 万股),占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10.7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7%。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小离先生、董事王琦先生承诺:自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获授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除董事长高小离先生、董事王琦先生两人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继续锁定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其他激励对

象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

宜。

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

差异。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9 月 7 日。

2、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为 3,56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6413%。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9 名。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第一期可

首次获授的 剩余未解 本次解锁后

解锁限制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锁限制性 新增可上市

性股票数

数量 股票数量 交易数量

高小离 董事长 160 0 160 0

王琦 董事 126 0 126 0

王伟 董事、总经理 80 32 48 0

路骏 董事 30 12 18 0

吴梦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0 28 42 0

黄玉彬 副总经理 62 24.8 37.2 0

刘解华 副总经理 36 14.4 21.6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612 244.8 367.2 244.8

员(24 人)

合计(31 人) 1176 356 820 244.8

注:激励对象高小离、王琦、王伟、路骏、吴梦冰、黄玉彬和刘解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不影响可上市交易

数量。

四、备查文件

1、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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