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7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49,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5%。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 年 9 月 7 日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连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2]94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
于 2012 年 9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本为 15,000 万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20,000 万股。
201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3 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公司以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股本 20,000 万股。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实施了 2013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 万股。
201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公司以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4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
计转增股本 40,000 万股。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实施了 2014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 万股。
截止申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
为 49,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5%。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
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的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股东曹曾俊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截止公告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未对其违规担保。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49,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2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本 次申请 解除 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数量(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委书记、
1 曹世如 442,800,000 442,800,000
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2 曹曾俊 49,200,000 49,200,000
副总经理
合计 492,000,000 492,000,000 --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