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8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 2015 年 8 月 2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7 人,实出席董事 7 人,监事会成
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
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天津
阳光新城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城市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由于阳光新城市公司为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
的全资子公司,友谊新资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Reco Shine Pte. Ltd. (以下简称:
“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 Recosia China Pte. Ltd.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因此
上述担保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孙建军先生、李钰先生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项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的 2015-L84 号公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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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 2015-L8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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