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带业 公告编号:2015-083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带业”)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根据有
关规定,将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13 日—9 月 14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3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 58 号公司会议室
7、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3、《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以资产抵押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5、《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6、《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1 日(周五)上
午 9:00 至 11: 30,下午 13:30 至 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 58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接待大厅;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5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
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
附件一),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30
2、投票简称:永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
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00
2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2.00
3 《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4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00
5 《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5.00
6 《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6.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
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 58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01702
联系人:恽黎明、魏冉
电 话:021-59884061
传 真:021-59884157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0 日
附件一: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1-59884157)到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
泾镇徐旺路 58 号,邮政编码:2017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
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
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
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
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
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3 《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5 《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6 《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