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5-04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转让双方尚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华能泰山电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电力”)书面通知,根据泰山电力经
营发展需要,泰山电力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华能能源交通
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泰山)18.54%的股权,即 160,087,812
股股份。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2007 年第 19 号令)的有
关规定,经双方一致同意,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
1,638,336,388.16 元。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7、8 层;法定代表
人:吴永钢;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中国华能集团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经营;煤矿、道路、港口、航运
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及管理;国际招投标代理;进出口
业务;实业项目的投资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和
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
四、公司股东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泰山电力持有本公司 160,087,812 股
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5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将持有本公司 160,087,81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5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将导致本公
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转让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00%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56.53%
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
18.5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后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00%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8.5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后续事项
泰山电力已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所持新能泰山 18.54%
股权的议案》,转让双方尚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审核批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