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号: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7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嘉寓股份”)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分别以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家玉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
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陈其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其泽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陈其泽先
生的个人意愿,接受其辞职申请,陈其泽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经表决: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田家玉先生提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田新甲先生担任总经理之职,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田新甲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合肥悦方项目开立保函需提供反担保保证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发包方合肥盈富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有限公司签订了“合肥市悦方中心(BH2012-10-1 地块项目)幕墙分包工程(以
下简称“合肥悦方项目”)合同”,合同金额 5,937.94 万元。根据招标文件及合
同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提交一份受益方为合肥盈富置业有限公司的不可撤销的
履约保证书,履约保证书金额为 593.8 万元(合同金额的 10%),公司委托深圳
市中合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景苑支行”)申请开立的保函格
式完全符合发包方及总承包方的要求,应建行景苑支行要求公司需为担保公司同
时提供反担保保证。
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行景苑支行承担履约保证书项下的付
款义务之日后两年止。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合肥悦方项目开立保函需提供反担保保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经表决: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9月29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1号公司
一层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刊于证监会指定网站
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田新甲先生简历
田新甲先生,198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9 月在英国留学。2007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广东嘉寓执行董
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田新甲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田家玉先生为父子关系;与通过新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292.26 万股股份的黄
苹女士为母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