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5-053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
事项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3),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凯发电气;股票代码:300407)自 2015 年 8
月 1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本次资产购买之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业务,其 2014 年度实现的营业
收入(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后的结果为准)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300%左右,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截至目前,公司已聘任 Livingstone Partners GmbH、PricewaterhouseCoopers
AG Wirtschaftsprüfungsgesellschaft、Beiten Burkhardt 作为境外财务及法律顾问,
拟聘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作为境内独立财务顾问
及法律顾问,对该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结构、资金
来源等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向,并签订了排他性尽职调查协议。
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
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9 日上午开市起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
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