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2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信息中心签订冠农股份专项投资联盟
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的类型及金额: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生效条件是否已满足:是
协议的履行期限: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如各方无异议,则本协议
自动续期三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战略合作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合作各方对该协议
不具有任何法律义务,最终能否得到全面或部分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或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
资进展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49号),提出公司正在对浙江信维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信维”)进行尽职调查,已根据与中经网数
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网”)、浙江信维、上海涌泉亿信投资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涌泉亿信”)共同签署的《关于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智慧
产业园项目合作备忘录》与国家信息中心就“一带一路”智慧产业基地、智慧有
机农业、大数据交易、农产品溯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及应用等进行了深入沟通,根
据初步尽职调查结果及双方沟通的意愿,公司拟与国家信息中心就上述深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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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展开相关合作。
2015年9月8日,国家信息中心与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涌泉亿信签
署了《国家信息中心与冠农股份专项投资联盟的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基本内容及交易对方情况
关于“协议基本内容及交易对方情况”的相关内容,请阅读公司于2015年9
月9日发布的《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家信息中心签订冠农股
份专项投资联盟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临2015-061号)。
公司对浙江信维的尽职调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待正式尽职调查结果出具并签
署正式的《股权合作协议》后,公司将提交相关会议进行审议并按照信息披露要
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除上述尽职调查工作外,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涌泉亿信除1、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上海冠农涌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2、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冠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金
额为9,500万元的第一期新兴产业并购基金——“华富资管-涌泉1号资产管理计
划”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是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发布的《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签订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智慧产业园项目合作备忘录的提示性公告》
(临2015-045)和2015年7月11日发布的《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进展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49号)中,与国家信息中心、
中经网、涌泉亿信合作的后续进展。将进一步深化公司“主业+投资”双轮驱动
和布局新兴产业的发展战略,将是公司在国家信息中心支持下,向农业大数据应
用、高端农产品溯源、北斗导航应用、进出口商品质检溯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及应
用转型的重要一步,从而给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转型升级机会,增加新的利
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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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合作各方对该协议不具有任何法律义
务,最终能否得到全面或部分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或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国家信息中心与冠农股份专项投资联盟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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