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审议议案时,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的工作
正在进行中,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等尚在进
一步论证和沟通中,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向监管部门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17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顾建生、叶峰
2015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