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8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2015 年 9 月 8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7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8 日 15:00 之
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183 号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彰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共计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677,585,2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2926%。根据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4,539,7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491%。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
方式)共 24 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62,125,0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59.9418%。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含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95,398,0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5.3682%。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62,125,06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62,100,76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68%;反对票0股;弃权票24,3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62,100,76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68%;反对票0股;弃权票24,3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1)汤彰明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2)肖荣智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3)薛建昌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4)王惠君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5)李锋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6)应华江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7)徐卫波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2、选举独立董事
(1)史静敏女士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2)李量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3)袁宗琦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4)李质仙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表决结果:汤彰明、肖荣智、薛建昌、王惠君、李锋、应华江、徐卫波、史
静敏、李量、袁宗琦、李质仙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史静敏、李量、
袁宗琦、李质仙当选为独立董事。
(五)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高俊岐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数为172,707,309股。
2、王哲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739,410,04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数为172,707,309股。
表决结果:高俊岐、王哲、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邵
光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明软件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62,100,76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68%;反对票0股;弃权票24,3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山恒新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62,100,76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68%;反对票0股;弃权票24,3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河北冯增书律师事务所冯增书、郭荣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