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 2015-030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大连莱卡门服装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莱
卡门”。
● 公司拟于近期为莱卡门向中国银行大连西岗支行申请的合计 42000 万元人
民币借款提供担保,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 本次担保数量:42000 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72000 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未有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为:10.72 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公司拟于近期进行的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1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 13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
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莱卡门向中国银行大连西岗支行申请
人民币 42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莱卡门向银行申请上述借款系正常经营发展所需,因此公司决定为该笔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莱卡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对
外担保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莱卡门服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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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55 号 5 层
法定代表人:张尧志
注 册 资 本:7500 万元人民币
经 营 范 围: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工艺品(不含金饰品)的
销售***
莱卡门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2 日,2015 年加入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5%,自然人刘宇芳持股 40%,林祥伟持股 5%,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莱卡门是
国内最早代理阿玛尼品牌的公司。多年以来,公司凭借着自身的实力和天然的地利
优势,已逐渐发展成为中国北方最具专业水平的国际奢侈品销售管理公司以及东部
最大的顶级奢侈品代理商。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莱卡门资产总额为 56526.8 万元,负
债总额为 50946.1 万元,净资产 5580.6 万元。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莱卡门资产
总额为 82916.7 万元,负债总额为 67498.5 万元,净资产 15418.2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 81.4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拟对外担保协议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莱卡门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1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
层与银行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贷款及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对该子公司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合计 42000 万元借款提
供担保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 10.72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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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 10.72 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大连莱卡门服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014 年度财务报表、2015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
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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