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9-08 11: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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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2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9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投

资”)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卫国先生与郑亚斐女士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新国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郑亚斐女士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37,799,8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52%);杨卫国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郑亚

斐女士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7,200,1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8%)。本

次新国投资及杨卫国先生以协议方式合计向郑亚斐女士转让7500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股份转让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简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新国投资 483,599,628 32.24 445,799,814 29.72

杨卫国 152,725,308 10.18 115,525,122 7.70

郑亚斐 75,000,000 5.00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

1.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国投资”)

注册地:香港新界荃湾德士古道立泰工业中心

现任董事:杨卫新、杨卫国

注册资本:25,000 万港币

商业登记证书号:33402992-000-03-15-A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持有物业

经营期限:2003年3月3日至不约定期限

现任股东及持股比例:杨卫新,50%;杨卫国,50%

本次转让前新国投资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483,599,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4%。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新国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时承诺:自百隆东方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持有的百隆东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百隆东方回购该

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违反股份

锁定承诺。

2.杨卫国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转让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52,725,3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0.18%;通过新国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41,799,8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6.12%;通过深圳至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1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14%。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董事杨卫国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

承诺:自百隆东方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

有的百隆东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百隆东方回购该部

分股份;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十六个月股份锁定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本次股份协

议转让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二)受让方:郑亚斐女士,系杨卫国先生配偶,本次转让前未持有本公

2

司股份。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数量及比例

公司控股股东新国投资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卫国先生与郑亚斐

女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新国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郑亚斐女士转让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37,799,8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52%);杨卫国先生以协议转

让方式向郑亚斐女士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7,200,1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48%)。本次新国投资及杨卫国先生以协议方式合计向郑亚斐女士转让7500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股份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1、新国投资将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2%计37,799,814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转让给郑亚斐女士,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4元,股份转让总价

为人民币114,911,434.56元。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郑亚斐

女士需将股份转让全部价款支付给新国投资。

2、杨卫国先生将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2.48%计37,200,186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转让给郑亚斐女士,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4元,股份转让总价为

人民币113,088,565.44元。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郑亚斐女

士需将股份转让全部价款支付给杨卫国先生。

(三)协议签订日期:《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6日

(四)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协议签署后,双方配合

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转让登记手续。

四、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前,新国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483,599,6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24%)。本次转让后,新国投资持有本公

司股份445,799,8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72%),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前,杨卫国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与杨卫新先生共同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2,725,3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0.18%);通

过新国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1,799,8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12%);通

3

过深圳至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0.14%。本次转让后,杨卫国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5,525,122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7.70%);通过新国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4,000,0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13.60%);通过深圳至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1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14%。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45.76% 54.24%

杨卫国 杨卫新

100% 100% 100%

深圳至阳投资 新国投资发展 三牛有限公司 宁波九牛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咨询有限公司

0.14% 29.72% 12.40% 1.19%

7.70% 18.2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

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

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郑亚斐女士将持有本公司5%股份。郑亚斐女士

承诺将依照《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股东义务;同时承

诺在本次股份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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