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5-049 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合计人民币 2,5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
贷款付息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源电
气”)签署《委托贷款合同》,通过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向宏源电气提供委托贷
款人民币 2,5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下浮 10%,到期还本付息。
上述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宏源电气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市井路 9 号
注册资本:6,452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贱明
经营范围:输配电设备、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维修、检修。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7.5%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4 年末,宏源电气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3,337.76 万元,净资产 26,081.74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84,999.1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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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7,070.64 万元。截至 2015 年 8 月末,宏源电气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5,149.88 万元,净资产 26,974.79 万元,2015 年 1-8 月营业收入 48,620.94
万元,净利润 893.05 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委托贷款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申请银行借款和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
案》,预计 2015 年度公司需申请银行借款和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12 亿元,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授信、票据、保函等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
贷款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置信电
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 43,500 万元,均为对公司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
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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