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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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 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5-041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 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鹏盛”)的通知,原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志勇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天津华汉

22.00%的股权转让给曾涛先生,并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后曾涛先生持有天津华汉 55.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前,梁志勇先生持有天津华汉 67.00%的股权;天津华

汉持有上海鹏盛 30.12%股权,系上海鹏盛控股股东;上海鹏盛持有公司

股份 173,502,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1%。曾涛先生持有天津华汉

33.00%的股权、持有上海鹏盛 13.16%股权。梁志勇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本次股权转让后,曾涛先生持有天津华汉 55%股权;天津华汉持有

1

上海鹏盛 30.12%股权,曾涛先生持有上海鹏盛 13.16%股权;上海鹏盛持

有本公司股份 173,502,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1%。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由梁志勇先生变更为曾涛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

关系如下:

曾涛

55.00%

天津华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12% 13.16%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3.5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构成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曾涛先生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2、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2015 年 9 月 3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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