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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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6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

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冠城大通(香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苏大通股权

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的议案》。

同意以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20,621.97

万元为作价依据,将公司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 35.957%股权以 7,415.04

万元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大

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通 19.384%股权以 3,997.36 万元价格转让给福州

大通。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江苏大通股权。董事会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

签署与上述交易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受让朗毅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

通 21.456%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20,621.97

万元为作价依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 4,424.65 万元价格受让

朗毅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通 21.456%股权。交易完成后,福州大通将持有江苏大

通 76.797%股权,朗毅有限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江苏大通股权。董事会同意授权韩孝

捷先生签署与上述交易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朗毅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国龙、韩孝煌、

商建光、薛黎曦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一、议案二交易的主要目的在于整合公司漆包线资产,理顺公司产业管理

架构,促进公司产业转型。

公司将在上述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合同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太阳宫地产提供 5.6 亿元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提供人民币 5.6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借款年利率为 6.0%,用于

偿还太阳宫地产向上海诚盈三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借款。董事会同意授权

韩孝捷先生签署与上述交易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国龙、韩孝煌、商建光、薛黎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太阳宫地产提供借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骏和地产提供 6 亿元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骏和地产(江苏)有限公司

提供人民币 6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借款年利率为 6.0%,用于偿还骏

和地产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董事会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与上述交易

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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