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15—05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19 日,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提交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并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52586 号)(以下简称
“补正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进行审查后,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公司将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
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还需取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