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1 股票简称:东风科技 编号:临 2015-026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科技监事会已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第
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通知,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公司总部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杨庆杰先生主持,应
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
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防范
了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报表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
的商品购销往来,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
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议案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2015 年度综合授信项下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1 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流动资金借贷关系的良好合作,公司有意
于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2015 年度综合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
币 1 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其中业务范围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期
限为一年。
公司将严格按照银行有关规定使用和归还贷款。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