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56 公司简称:*ST 博元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博元 600656 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
源药、ST方源、ST博元、
博元投资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进 赵楚耿
电话 0756-2660313 0756-2660313
传真 0756-2660878 0756-2660878
电子信箱 sh6006566@163.com sh6006566@163.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19,351,403.70 124,465,228.34 -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95,311,811.54 -376,628,614.9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7,462.39 -115,487,373.75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82,534,328.78 -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697,705.67 1,769,091.73 -874.2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692,366.99 -6,179,086.12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29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2 0.009 -90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72 0.009 -900.00
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9,84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庄春虹 境内自 2.63 5,000,000 0 未知
然人
黄冠辉 境内自 1.73 3,300,000 0 未知
然人
麦荣伙 境内自 1.66 3,161,800 0 未知
然人
梁秀英 境内自 1.65 3,150,000 0 未知
然人
陈忠结 境内自 1.48 2,816,700 0 未知
然人
毛瓯越 境内自 0.75 1,423,900 0 未知
然人
王文波 境内自 0.74 1,400,900 0 未知
然人
陈庆桃 境内自 0.61 1,170,000 0 未知
然人
郭金星 境内自 0.60 1,144,680 0 未知
然人
蒙美敏 境内自 0.56 1,074,400 0 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原第一大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导致公司
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庄春虹,持有公司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和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目前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股权司法划转及权益变动提示公告》(临
2015-056)、2015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5-075)
和 2015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权益变动提示公告》(临 2015-078)。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期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汽车销售维修业务和本部的矿产品贸易,本期因失去对子
公司的实际控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公司本部因筹划重整也未开展业务。
2015年7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鉴于公司未来的去
向事关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从维护公司和股东自身利益出发,为尽快启动拯救公司的司法程序,
同意公司自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重整申请。
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珠中法民二破(预)字第 3 号《受
理案件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进行审理。
破产重整是否成功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但破产重整是目前帮助公司摆
脱债务及经营困境、走向重生进而恢复上市或者在退市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帮助公司实现重新上市
的最有效途径。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4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类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级次 持股比例(%)
型 (%)
全资子公
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司
全资子公
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司
子公司类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级次 持股比例(%)
型 (%)
全资子公
珠海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级 80.00 80.00
司
注:珠海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