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由于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尚未最终确定,尽职
调查及审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初步方案尚未取
得大连市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所需准备工作尚
未全部完成,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