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5-045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下属发供电分公司第二、第三热电厂脱硫脱硝环保技改工程即将进
入设备调试试生产阶段,该环保工程正式投入运行后,粉煤灰质量将有所提
高,同时还会产生脱硫石膏,公司可将其作为副产品进行销售。同时,发供
电分公司下属供电工区具备国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资质,负责全
公司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职能;下属检修工区承担着机电设备检修维护、
热网维护,供电工区承担矿区电网的转供电业务。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拟增加“煤层气发电及销售、粉煤灰、石膏生产及
销售、电气试验检验、煤质化验、油样化验、机电检修、热网维护、转供电
业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
洗选加工、销售;电力生产、销售;热力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
通勤运输;设备租赁;经销汽车及施工机械配件及材料;汽车修理;煤层气
开发利用、管道燃气(仅限分支机构)。”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
售;电力生产、销售;热力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通勤运输;设
备租赁;经销汽车及施工机械配件及材料;汽车修理;煤层气开发利用、管
道燃气(仅限分支机构);煤层气发电及销售、粉煤灰、石膏生产及销售、
电气试验检验、煤质化验、油样化验、机电检修、热网维护、转供电业务。”
上述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8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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