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15-018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8.81亿元,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49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 5.47 元/股的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265,5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143,639,2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1,950,800.00 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亚
验【2015】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披露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期/整合期
金投资额
1 增资发展公司整合全省广电网络项目 20.29 1年
2 广电网络资源整合项目 1.31 1年
3 全省 NGB 基础网络建设项目 7.07 2年
4 云媒体电视内容集成平台项目 2.55 2年
合计 31.22 —
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
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用于补充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1 年度股东大会、2013 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获得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审查备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实际已投入金额为 13.07 亿元。
具体实施情况和置换建议如下:
(一)广电网络资源整合项目
招股说明书中广电网络资源整合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 1.31 亿元。截至目
前,江苏有线已经完成该项目的实施,设立并控股洪泽、句容、大丰、泗阳、东
海广电网络公司,共利用自筹资金投资 1.98 亿元。拟置换 1.31 亿元。
(二)全省 NGB 基础网络建设项目
招股说明书中全省 NGB 基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 7.07 亿元。
截至目前,江苏有线正持续该项目的实施,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 10.65 亿元。拟
置换出 7.07 亿元。
(三)云媒体电视内容集成平台项目
招股说明书中云媒体电视内容集成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 2.55 亿元。
目前,该项目还在持续实施中。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投入自筹资金
4353.23 万元进行云媒体智能化视频内容集成平台项目建设,拟置换出 4353.23
万元。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共利用自筹资金 13.07 亿元投入到广电网络资源整合
项目、全省 NGB 基础网络建设项目、云媒体电视内容集成平台项目中,本次拟
共置换出 8.81 亿元自筹资金。
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预先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金额
增资发展公司整合全省广电网
1 20.29
络项目
2 广电网络资源整合项目 1.31 1.98 1.31
3 全省 NGB 基础网络建设项目 7.07 10.65 7.07
4 云媒体电视内容集成平台项目 2.55 0.4353 0.4353
合计 31.22 13.07 8.81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获公司 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81 亿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
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后认为:江苏有线管理层
编制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江苏有线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并出具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苏亚鉴
【2015】21 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
了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 8.81 亿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3.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81 亿
元。
(二)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审核后认为:江苏有线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有线募集资金
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
机构同意江苏有线实施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五)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省广电有
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苏亚鉴【2015】21 号)。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