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8-28 05: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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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10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7号”文核准,四通股份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价格

为7.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718,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17,495,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广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了“XYZH/2015 GZA20100”《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和自

有流动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

年。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

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银行等金融机构就相关产品承诺保本,产品期限可根据募投项目和自有资金

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募投项目和流动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

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

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

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

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

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第

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最

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一致同意《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

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要求。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

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四通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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