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
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
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5年半年
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
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半年报》及《川仪股份半
年报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4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
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