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
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因为公司与宁波京桥恒业工贸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上海和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所发生的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遵守公司上市发行时在《三
江购物首次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的内容进行定价,此交易价格不
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郑曙光 周夏飞 闫国庆
2015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