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5-03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6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11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举
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8月14日以文件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由胡问鸣主持,应出席董事十二名,亲自出席董事十二名。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
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船重工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
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认为:(1)该等关联交易
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其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会出现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2)该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
公司对该等关联交易有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经评估,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经营稳健,各项指标良好,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
董事胡问鸣、孙波、邵开文、钱建平、陈民俊、姜仁锋、杜刚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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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授权审批
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要求,现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授权审批制度》
第二章第八条做出修改。将原文:“凡涉及大额对外付款一千万元(含一千万元)
以上的,需报请董事长在付款报批单上签字批准。”修改为:“凡涉及大额对外
付款或资金调拨一亿元(含一亿元)以上的,需报请董事长在付款报批单或资金
调拨单上签字批准。”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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