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8-28 05:29: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三江购

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会议资料,秉着诚信、公正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适宜和必要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议案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公司本次使用无项目规划的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

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此次公司收购宁波京桥恒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的行为,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该关联交易遵守公司上市发行时在《三江购物首次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所承诺的内容进行定价交易,此交易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闫国庆 郑曙光 周夏飞

2015 年 8 月 2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江购物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