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5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
会议材料于材料会议现场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二
号热源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 6 人(独
立董事钟田丽女士委托独立董事刘永泽先生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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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会议参会 6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徐振兴
先生、温德纯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议案内容如下: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开
始停牌;2015 年 6 月 10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开
始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2015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2),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继续停牌。
(2)公司重大资产的筹划背景和原因:本次重组是为了注入优质
资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联美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
协议主要条款为:
A. 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
B.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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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交易标的:交易对方所持有的 2 家环保新能源行业公司的
100%股权。
D. 具体交易金额将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确定。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复杂、规模较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准备工作尚未完成。
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所处的行业是与公司主业相同及相近的节能环保新能
源行业,属于证监会行业分类的“D4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
及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
事项的进展情况。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规模较大,方案比较复杂,
预计相关准备工作尚需一定时间。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公司须与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
方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各方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相应的内部决
策程序。暂不确定是否需要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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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披露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预计复牌时间。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中介机构斟酌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相关资产的评估审计工作正在进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
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公司决定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5 年 9 月 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本次继续停牌申请尚须得到上交所的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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