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 2015-017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
(包括直接送达)发出会议通知,于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
发出会议审议与表决单 9 份,实收 9 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认
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二、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460 万元
的综合授信,其中公司本部不超过 4900 万元、公司铝材厂不超过 960
万元、公司铝业分公司不超过 600 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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