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5-02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
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建民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4 名,
实到监事 4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文件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中期
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
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5年中期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
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
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4 票 ,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任建民先生、王建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
代表监事王沛明先生、张波先生、史佩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上述议案须报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4 票 ,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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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简历
任建民先生,男,1962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 年 9
月参加工作,历任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董事、组织部部长、总工
程师、技术中心主任、公司董事,现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
事、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建元先生,男,1967 年 9 月出生,高级政工师,大学学历。1992 年 7 月
参加工作,历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党政事务部副部
长、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酒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主任、党
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王沛明先生,男,1962 年 06 月出生,高级政工师,本科学历。1984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党委书记,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酒钢集团
公司纪委副书记、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波先生,男,1962 年 10 月出生,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 7 月参加工作时间,历任酒钢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镜铁山矿党委书记、纪委
书记、工会主席,现任酒钢宏兴股份公司工会主席、机关党总支书记。
史佩新先生,男,1969 年 11 月出生,工程师,大专学历。1991 年 7 月参加
工作,历任公司镜铁山矿地质副总工程师、设备管理科科长、镜铁山矿副矿长。
现任公司西沟矿副矿长、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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