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文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审议《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根
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对需要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关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事项预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委托
资金运用的日常业务。该等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具体交
易条款系根据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公正原则协商订
立,预计交易总额上限合理,有利于公司委托资金运用相关日常
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刀i华 人寿保 险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属董事会第 二 十九次会议文件
独 立董事签字 :
CAMPBELL Robert David
陈宪平
王聿 中
张宏 新
赵 华
FONG Chung Mark(方 中 )
⒛15年 8月 25日